南宁知名刑事诉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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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台回放|FM970离婚律师:《父亲再婚,他名下的房产以后还是我的吗?》等合集

2022年11月18日  南宁知名刑事诉讼律师   http://www.nnssong.com/


父亲再婚,他名下的房产以后要怎么继承?

爷爷奶奶照顾孩子比较多,离婚法院会不会将抚养权判给孩子父亲呢?

妻子沉迷整形美容花费巨大,可以离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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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UMBER ONE

父亲再婚,他名下的房产以后还是我的吗?

周女士的父亲在20年前和她的亲生母亲离婚。离婚后买了一套房。之后父亲再婚。而继母在再婚前也有一套房子,不过她把这套房子卖了,卖房的钱全部留给了她和前夫生的孩子。周女士的父亲也曾经说过,他名下的那套房是留给周女士的。

但是周女士比较担心,像这种再婚的情况,一方婚前的房产属于谁?周女士怎么才可以获得父亲名下的这套房?再婚后买的房,夫妻双方的子女都有份吗?

蒋律师答疑

《民法典》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周女士的父亲在再婚前买的房是父亲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再婚后的夫妻共同财产。

但是要注意的是,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其中的子女既包括婚生子女,也包括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的范围同理。因此,如果周女士想要获得该房产的全部份额,必须提前进行一定的操作,否则在周女士的父亲百年之后,除了周女士这个亲生子女外,父亲的再婚妻子以及父亲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都有合法的继承权,如果周女士的爷爷奶奶还在世,也都可以分得这套房产一定的份额。

至于具体的做法,除了可以提前去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也可以拟定财产协议,或者提前设立遗嘱,确定好该房屋的继承人,还可以委托律师作为遗产管理人等,对百年之后的继承问题提前做好规划,避免风险和纠纷,也可以让子女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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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UMBER TWO

爷爷奶奶照顾孩子比较多,离婚时妈妈能争到抚养权吗?

王女士今年35岁,丈夫44岁。他们的女儿6岁。男方没有稳定工作,基本都是打零工,没有存款,他父母名下有套旧房。男方基本不管小孩的教育事情,从未过问小孩学习和学校情况,都是由王女士管。男方是否欠债不清楚。王女士经营着一家店铺,生意还可以。她自己出资买了一套100平方米的房子。男方没给钱。平时都是由王女士接送孩子上下学,中餐和晚餐是由爷爷奶奶照顾。学校任何通知及学习都是王女士负责。现在王女士要离婚,想争取孩子的抚养权,这样的条件下,她有优势吗?

蒋律师答疑

对于离婚时抚养权的问题,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如果想要获得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权,建议证明己方具备充分的抚养条件,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如身体状况、工作情况、受教育情况、经济状况、陪伴孩子的情况等。

至于王女士担心的爷爷奶奶照顾也比较多的问题,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篇》司法解释第四十七条规定,父母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直接抚养子女,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的,可以作为父或者母直接抚养子女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所以,爷爷奶奶经常照顾孩子是可以作为父亲争取抚养权的优先条件,不过从王女士描述的经济状况和陪伴孩子的情况来看,她还是有比较明显的优于男方的条件的。同时也要综合考虑孩子的受教育情况、生活环境和习惯,以最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为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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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UMBER THREE

妻子沉迷整形美容花费巨大,想离婚怎么办?

钱先生跟妻子结婚快十年了,有一个七岁的女儿。结婚之后家庭的经济大权都由妻子掌管,所以钱先生的银行卡、工资、存折都在老婆的手上。从2016年开始,钱先生的妻子就被一个整形美容医院忽悠,开始不停地整容。

一开始钱先生没有太在意,觉得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把自己弄漂亮了,老婆心情好了,其实也挺好的。但是前段时间,钱先生去银行查流水的时候,突然间发现妻子这几年的美容已经花去了几十万,于是跟妻子大吵了一架。但是妻子在家里一直以来都掌控财政,也比较强势,根本就不听劝。而且自从迷上美容整形之后,妻子发生了一些变化,家里孩子不管了,饭也不做了,说怕油烟熏。

上个月妻子又去做了一个相对比较大的手术,钱先生问妻子花了多少钱,妻子也不说。之后钱先生从妻子包里面翻出来一个病历本和一张手术费的发票,显示金额有十多万。钱先生实在是感觉已经过不下去了,已经跟妻子冷战有半年多了。

妻子用夫妻共同财产私自做整容手术的费用,是不是应该由妻子个人承担呢?

蒋律师答疑

首先,通常情况下如果没有特殊约定的话,家中的存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但是夫妻一方在行使处理权的时候,应当秉承节制、理智与审慎的原则,合理规范地使用,避免挥霍浪费,不能损害另一方的财产权益。

钱先生妻子的行为确实是美容整形过度了,消费也较高。这种并非以家庭日常开销为目的,且没有征得配偶同意的行为,可以认为其具有挥霍的性质,已经侵害到了配偶的财产权益。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损毁婚后夫妻共同财产,或者是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时候,可以对其少分或者不分。所以如果钱先生已经无法改变、无法忍受妻子美容整形的行为,认为妻子过度挥霍婚后夫妻共有财产的,可以尽早做出离婚的决定。如果协商不成,那么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时候,可以主张妻子少分或者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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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队由蒋爱兵律师牵头组建,其他核心成员由高校法学教授、婚姻家庭咨询师、遗产管理人等专业人员组成,能够在解决专业法律问题的同时,给予当事人心理疏导与疗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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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南宁知名刑事诉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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