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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报复会计、统计人员罪刑法释义

2018年9月7日  南宁知名刑事诉讼律师   http://www.nnssong.com/

  第二百五十五条【打击报复会计、统计人员罪】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领导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会计法、统计法行为的会计、统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拘役。

  一、打击报复会计、统计人员罪的概念及其构成

  打击报复会计、统计人员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领导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会计法、统计法行为的会计、统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情节恶劣的行为。

  打击报复会计、统计人员罪的主观要件

  打击报复会计、统计人员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具有打击报复的目的。

  二、打击报复会计、统计人员罪的处罚

  犯打击报复会计、统计人员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来源: 南宁知名刑事诉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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