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607878993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管辖知识
文章列表

离婚案件管辖权怎么确定 诈骗罪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2021年3月30日  南宁知名刑事诉讼律师   http://www.nnssong.com/

  李卓恒,南宁知名刑事诉讼律师,现执业于广西欣和律师事务所,为人和蔼可亲,容易沟通,办案风格亲切耐心,致力于通过良好的沟通为每一个当事人提供优秀的法律服务,做好实事,帮人排忧解难。法律专业知识扎实,办案认真负责,具有较强的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一贯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离婚案件管辖权怎么确定

一般只有在诉讼离婚当中才会涉及到管辖权问题。这通常是指哪些法院对不同情况下的离婚案件可以立案受理,然后根据具体情况判决。接下来,就离婚案件管辖怎么确定的问题,为您做详细分析。

一、离婚案件确定管辖法院的一般原则

通常情况下,离婚诉讼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确定管辖, 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并且适用一般地域管辖,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即,应向被告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所谓“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所谓“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如被告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由该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户籍迁出不足1年的,由其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超过1年的,由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特殊情况下,离婚案件的管辖

特殊情况下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如果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

2.被宣告下落不明或失踪;

3.被劳动教养;

4.被监禁。

夫、妻离开住所地时的管辖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情况下管辖

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人民法院管辖。

军人离婚案件的管辖

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华侨离婚案件的管辖

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离婚当事人在国外时的离婚管辖

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涉外离婚判决的承认

国内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对外国法院离婚判决不予承认的,当事人可到国内原户籍所在地或婚姻缔结地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针对不同的案件情况,具有管辖权的法院都是不一样的,有的是在被告户籍所在地,而有的则是在被告居住地,还有的是在原告住所地。因此,实践中还需要各位参考上文,根据不同的情况作出判断。如果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诈骗罪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刑事案件都是由专门的法院进行管辖的,否则的话就有可能出现同一起案件,不同的法院在争抢行使管辖权。那么对于诈骗犯罪来讲,该如何确定具体的管辖法院呢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诈骗罪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五条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条第三款的规定,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地和犯罪结果地。根据上述规定,犯罪行为地、犯罪结果地以及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可以依法对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侦查。诈骗犯罪案件的犯罪结果地是指犯罪嫌疑人实际取得财产地。因此,除诈骗行为地、犯罪嫌疑人实际取得财产的结果发生地和犯罪嫌疑人居住地外,其他地方公安机关不能对诈骗犯罪案件立案侦查,但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首的,都应当立即受理,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的,移送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处理。

二、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诈骗不足4000元的,为罚金刑;4000元以上不足5000元的,为管制刑;5000元的,为拘役三个月,每增加167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1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1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有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拟处拘役刑的,升格为有期徒刑;拟处管制、罚金刑的,升格为拘役刑。

诈骗4万元的,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诈骗20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4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重处10%:

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等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被告人曾因犯罪被判刑或因诈骗被行政处罚的;

诈骗作案10次以上的。

综上可知,刑事犯罪一般是由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地和犯罪结果地,而诈骗犯罪案件的犯罪结果地是指犯罪嫌疑人实际取得财产地。涉嫌诈骗罪也是比较严重的,所以建议最好还是委托一位专业的律师来帮助辩护。


来源: 南宁知名刑事诉讼律师  Tags: 离婚案件管辖权怎么确定,诈骗罪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 1.刑诉法案件管辖是怎么规定的 民事诉讼标的管辖规定是怎样的
  • 2.民事诉讼管辖司法解释有哪些规定 民事诉讼管辖的种类有哪些?
  • 3.管辖权异议怎么提出?移送管辖涉及的法条是怎么规定的
  • 4.行政处罚的管辖规则有哪些 民事诉讼法法定管辖是什么意思
  • 5.涉外民事诉讼级别管辖有什么规定 民事诉讼管辖种类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