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局是维护我国的安全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国家安全局的背负的责任是非常大的,有些刑事案件是直接由国家安全局负责的,而这类案件一般是比较重大的案件,那么国家安全局管辖什么罪名下面由大律师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一、国家安全局管辖哪些罪名
危害国家安全的刑事案件由国家机关管辖
我国刑事诉讼法中的管辖,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依照法律规定立案受理刑事案件以及人民法院系统内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的分工制度。
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跨地区系列盗窃、抢劫机动车案件,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必要时,可由主要犯罪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或者由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立案侦查。旅客列车上发生的刑事案件,由负责该车乘务的乘警队所属的铁路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相关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第十五条国家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维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健全社会主义法治,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各项权利。
国家防范、制止和依法惩治任何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或者煽动颠覆人民民主专政政权的行为;防范、制止和依法惩治窃取、
来源: 南宁知名刑事诉讼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