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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罪起诉书的内容有哪些 非法搜查罪起诉书内容有哪些

2021年3月26日  南宁知名刑事诉讼律师   http://www.nnssong.com/

  李卓恒,南宁知名刑事诉讼律师,现执业于广西欣和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李卓恒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交通肇事罪起诉书的内容有哪些

  起诉书,是指检察机关对刑事被告人提起公诉,请求法院对刑事被告人进行实体审判的法律文书。在交通事故纠纷案件中,诉讼是解决纠纷的常用方式之一,那么,交通肇事罪起诉书的内容有哪些呢为您整理了相关内容,以供大家参考。



  在实践中,交通肇事罪起诉书的内容有哪些呢下面跟着一起来了解一下吧。阅读完以下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


  交通肇事罪起诉书


;;;;原告:xx


  住址:xx市xx路xx号672室,




  被告:xx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x


  住所:xx市xx路xx号。


  电话:xxxx


  诉讼请求:


  一、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人身损害赔偿金80000 元;


  二、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精神损害赔偿费10000元;


  三、赔偿原告助动车损失费6000 元;


  四、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2006年4月1日下午一时许,当原告在上班途中,骑助动车正常行经xx市xx路与xx路交叉路口时,遭遇被告胡x驾驶的小客车右转弯撞击,致使原告头部直接坠地及身体多处受伤,并致使原告的助动车严重损坏。事故发生后原告被送往 医院治疗,经门诊诊断,造成原告头部-底骨折,左颞顶头皮下血肿、压痛、耳聋等。后经xx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认定,被告对上述事故承担全部,原告无。原告又于 2006年6月18日,经xx鉴定中心伤残评定,确认 ;路交通事故致-底骨折,遗留头痛、头晕,左耳伟导功能障碍,属十级伤残; 。又于2006年7月30日,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交警出具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


  原告胪脑受伤, 医院于2006年5月9日出曾出具入院通知书,要求原告应住院手术检查,但由于住院手术检查费用高达1万余元,且当时原告经济窘迫而被告拒绝作任何赔偿的情况下,原告不得不放弃了住院手术治疗的机会。现已造成原告留有后遗症,经常头痛、头晕、耳鸣等,不得不被原单位解雇,至今不能正常上班。


  另外,由于事故原因,原告助动车损坏严重,至今仍在被告处。且由于被告未履行修缮和归还义务,现已造成助动车报废,使原告经济损失6000元。


  综上所述,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显然构成对原告的侵权,并且直接给原告造成了人身损害和经济损失,据此,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依法提起诉讼,恳请法院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xx人民法院


  具状人:


  xxxx年x月x日


  附件:


  1、本诉状副本2份。


  2、证据10份,共13页。


  3、原告的身份证复印件。


  4、被告的信息资料。


  上述文章为您介绍了;交通肇事罪起诉书的内容有哪些;的相关内容,通过上述交通肇事罪起诉书范本,相信您已经知道交通肇事罪起诉书的内容包括有诉讼请求、事实理由以及附带的证据,希望上述内容对您有所帮助。若您有需要,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非法搜查罪起诉书内容有哪些

  在现实中,很多时候都会发生这样的情况,比如某人的东西不见了怀疑是身边的他,于是就要求搜查。但是这是一种违法行为,已经构成非法搜查罪。那么非法搜查罪起诉书内容有哪些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



  非法搜查罪起诉书内容有哪些关于这一问题,整理了以下相关资料供您参考,下面跟着一起来了解下。


  一、非法搜查罪怎么认定


  本罪与非法搜查为手段的其他犯罪的界限


  非法搜查罪一般是以目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为前提的,如果行为人出于其他犯罪目的而对他人人身或住宅进行搜查的,应以目的行为吸收非法搜查行为,按目的行为定罪,如定抢劫罪。




  本罪与非法侵入住宅罪的界限


  两者常常具有一定的牵连关系。当行为人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目的是为了进行非法搜查时,一般以后一行为吸收前一行为,定非法搜查罪。但是,如果前一行为情节恶劣而后一行为情节一般,则以前一行为吸收后一行为,定非法侵入住宅罪。


  本罪与抢劫罪、盗窃罪、侮辱妇女罪界限


  后面这些犯罪在客观方面亦可能采取非法搜查的行为,此时非法搜查仅是实施其犯罪的手段行为,如盗窃犯罪分子在侵入他人住宅后非法翻箱倒柜、盗走他人珍贵物品的,就包括了非法搜查的牵连行为,此时,如果构成他罪的,应择一重罪即后者定罪科刑。倘若不构成他罪,如非法搜查后仅是盗取少量财物,但情节恶劣构成犯罪的,则可以以本罪论处,而把其他行为作为本罪的一个量刑情节予以考虑。


  与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界限,盗窃、抢夺国家机关证件罪的界限


  一般情况下,本罪与后者不会发生混淆。但在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司法机关的搜查证后又进行非法搜查的,其既触犯本罪与后罪,对之,可以牵连犯择一重罪处罚的原则进行处理。如果行为人出于非法占有的目的,在伪造司法机关的搜查证后又冒充司法人员进行搜查,且劫取他人财物的,则应以抢劫罪定罪科刑,而不是构成本罪,亦不是构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等。


  二、非法搜查罪一般会怎么判


  我国刑法规定,非法搜查他人身体和住宅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非法搜查他人身体或住宅的,从重处罚。


  上文就是对于非法搜查罪起诉书内容有哪些的相关解答,根据法律的规定,只要是已满16周岁,并且具有刑事能力的人,那么就都能构成此罪。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要是司法工作人员犯非法搜查罪的话,那么就会对其从重处罚。公民的人身和住宅受到了法律的保护,因此未经合法程序进行搜查的,达到一定的程度就会构成犯罪。








来源: 南宁知名刑事诉讼律师  Tags: 交通肇事罪起诉书的内容有哪些,非法搜查罪起诉书内容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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